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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乡村建设应注重古建筑的保护
目前我市的美好乡村建设正在深入推进,一些村庄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但也有一些地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一味地弃古抛旧而求新求洋,舍田园变花园,随意拆旧建新,徽派村落特色逐渐淡出,造成乡村如城市建设“千篇一律”现象。不可想象,倘若古徽州大地没有了徽派古建筑,美好乡村的特色将丧失殆尽,美好乡村的品质也将大打折扣。
美好乡村建设应当比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更丰富,意义更深远。古村落里的徽派古建筑积淀了厚重的文化底蕴,本身就是一种美好的历史传承。我们保护好这些不可多得的徽派古建筑,尽最大可能延续其存在,就是为美好乡村建设作出的新贡献。为此,建议我市美好乡村建设应特别注重徽派古建筑的保护,一是对百年以上古民居建筑,不能仅由村级个别干部轻易批准是否拆除,而应由县级以上政府文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定夺取舍,并以“修旧如旧”为主要原则,尽量保持原有生态,甚至于以旧为美也未尝不可。二是“百村千幢”保护与利用工程资金应集中向濒临倒闭、亟待维修的古建筑的保护倾斜。有些老房子年久失修,翻漏一下或稍加修缮可能花钱并不太多,就可保护传承多年,可一旦倒掉或拆除很容易,那就永远没有了。三是加大《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偷盗、拆解古民居构件出售的不法行为,对古建筑异地拆迁保护行为也要持特别慎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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