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汪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平衡中心城区初中教育资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深表敬意!
《歙县城市教育布局“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已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该《规划》中已根据新高考、新课改要求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2021年版)(试行)》等文件要求,明确在富丰新城地块为建设歙县中学新校区预留教育用地200亩,将歙县中学高一、高二迁入新校区办学,逐步将歙县中学建成高规格、高品质、现代化的省级示范高中。
待富丰新城省级示范高中新校区建成后,将长青中学迁入歙县中学老校区内,扩成36个班满足老城区就学需求。
同时,新建扬之学校初中部(设计12个班),建成投入使用以后可以解决老城区和城东区域的徽都豪庭、水岸名城、宝城悦府、鸿欣花园、罗湖山庄、锦绣家园、城东小区、问政园等商住小区的入学,减轻城关小学、行知小学办学压力,更好的解决这一片区和老城区的初中入学问题,平衡中心城区初中教育资源。
根据我县民办义务教育的特点,在进一步摸清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底数和购买对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削减存量、管控增量的原则,制定了《歙县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此办法于2022年4月14日在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出台。《办法》进一步明确购买学位的标准(每学期按收费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学期14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900元)及购买学位对象的条件(符合我县招生政策的在籍随迁人员子女),确保了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确保2022年8月底,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以内的调控目标。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逐渐转型,举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歙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59-6510971
歙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