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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姚老根 于 2014-9-2 21:09 编辑
哎~~这事情居然还在闹?
永固本人曾在8月31号天涯论坛的一个帖里"现身",说:"感谢支持我的人,这样的发帖真的没有意思,希望你们不要再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只会闹的不可开交。程永红能竞选当上村长也是好事,希望他能为村里多做好事善事。 "
我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想到,话说的漂亮,可惜行动上还是不依不饶.
我虽也不怎么看好程永红,但是人家不会这般的明里暗里的捅刀子,射暗箭.对于永固本人,人家可没这么的诋毁诬陷人,甚至连反唇相讥都没有.
我实在是看不得老实人被人欺负如此,建议程永红,不必再沉默,勇敢的站出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反击这些出尔反尔的小人.
一:这伙人从8月29号起,就在网络上不停的散发对程永红不实的言论.捏造贿选的传闻,由于贿选属于破坏选举罪的行为之一,够的上刑事处罚,所以一旦发现散布者所言是捏造,那么散布者就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以后上面来人调查程永红贿选的问题,发现其所说的:“程永红给桃源村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万元,请这村民替他到附近各户买票;其次,程永红还给桃源村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百元,并承诺当选后给其办理低保手续。”完全是子虚乌有,凭空捏造,那么,程永红大可以向公安机报案.
二:这伙人曾在天涯,新浪等知名网站上漫骂政府,指名道姓的攻击政府领导,构成了诽谤罪和侮辱罪,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这伙人曾在天涯,新浪等知名网站上帖出相关人员的真姓实名,构成侵害法人名誉权,侵犯公民隐私权,依法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四:建议重启以前村中实施项目的重新审计,看看有没有漏洞,有没有人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必要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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