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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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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管,坚持不懈地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
我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多数地区和学校按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尤其是一些设区的市政策落实到位,学生负担有所减轻,学生成长环境有所优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办学的问题,学校管理松弛,办学行为无序。今年暑假以来,部分地区和学校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举报数量较多。一些地区和学校招生秩序比较混乱,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招揽生源。有的地方和学校热衷于发布高考信息,炒作高考成绩。有的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发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到教育行风建设。对此,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功夫加强监管和治理。
一是要再次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合格人才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教、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需要,各地要克服等待观望的思想,不动摇,不懈怠,坚定不移地予以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涉及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各地要按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明确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措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予以推进。
二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省政府、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将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今后,中小学校除了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双休日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补课。因校舍安全工程等客观因素需要调整课程的,学校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调课的原因、时间、内容,不得增加课时。
三是要科学提高教育质量。各地各校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科学确立教育教学管理内容、方式和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改变加班加点、延长课堂之外教学时间、牺牲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切实维护学生的休息权。要总结推广先进科学的课堂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加强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将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式转变到提高课堂有效教学上,在课堂教学的时间内高效率地完成教学任务,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是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市要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规范所属学校办学行为的职责,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制定和完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本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今后,我厅将重点加强对各市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机制的监督检查,通报各市监管工作情况;凡我厅发现违规办学行为,而所属市、县(区)没有发现与报告,将追究有关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力的责任,市教育局年度考核不列入优秀等次,县(区)考核不得列为教育强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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