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术语:火灾发展阶段 根据火灾发展阶段,室内火灾可分为:初起(初始燃烧)、发展(增长)、猛烈发展(全盛)和熄灭(衰减)四个阶段。对于室外火灾只有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 引火源与可燃物接触引起燃烧,起火时间在10mim左右,温度刚开始上升,温度在200-300℃,周围可燃物还未完全参与燃烧,辐射热还不大,还未形成完全热对流,烟雾较小,火烧面积较小,火势刚开始呈上升趋势。 在这个阶段用较少的人力和灭火器就可以把火势控制或扑灭。这就是常讲的“早报警,早扑救”的道理,城市采取15分钟消防时间,建筑立足自防自救消防设施等完全能够控制或扑灭此类火灾。 2、发展阶段 起火时间在10-30min,烟火温度达到500-800℃以上及辐射热的作用,周围可燃物受热、分解,出现热对流,燃烧面积扩大,燃烧速度加快,并呈现出一种一触即发的轰然趋势,这是由于已具备轰燃条件,即:当顶棚热烟气温度超过600℃或地板表面辐射热通量超过20kW/㎡时,一旦发生轰燃,此时室内未能逃生者,极易导致缺氧窒息身亡。 在这个阶段(又称滋生蔓延阶段)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灭火器材才能将火扑灭。 3、猛烈发展阶段 起火时间在300min,温度急剧上升高达1000℃以上,可燃物80%卷入燃烧,燃烧强度最大,并使大量的热释放出来,辐射热达到最强,烟气的热对流达到最大限度,建筑结构的机械强度受到破坏,发生变形和倒塌,火迅速突破建筑物主体,并向周围蔓延。 在这个阶段(又称全盛阶段)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灭火器材,而且需要用相当多的消防力量保护周围的建筑,以防止火势的扩大蔓延。 4、熄灭阶段 可燃物基本被烧尽,辐射热减弱,烟气的热对流几乎停止,温度下降至200-300℃,温度下降速度约每分钟7-10℃。 在这个阶段由于可燃物基本烧光及灭火剂的作用,火势减弱直至熄灭。灭火后,由于新鲜空气进入,要防止死灰复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