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反思: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反思 如何提升住宅抗御火灾能力? 2011年11月15日发生在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财产损失1.58亿元,整座建筑被烧毁惨痛悲剧。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往事,时过一年至今惨痛画面仍历历在目。 这把火,夺取了许多人的最为宝贵的生命;这把火,烧毁了无数人辛勤劳动建造的财富;这把火,破坏了多少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这把火,让更多的人留下了永远难以磨灭心灵创伤。 这把火也绝非是一时违章动火施工的简单原因,从事故隐患转化事故机理来看,动火焊接只是第一次激发的引火源,其实周围类似危险源还有很多,如住户吸烟、使用燃气、用火做饭、使用电器、住宅家具、装修材料等比比皆是,除此之外,该建筑为了做室内保温(使用易燃聚氨酯材料),周围搭满脚手架(可燃的脚手板、尼龙围挡),使得整座建筑如同一口大锅,被四周的干柴支起,一触即发。从消防专业角度讲,这种即时火灾隐患加固有火灾隐患,早已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此时,所形成的扩大火灾危险,有可能被第二次激发的重大危险源。却无人问津。 试想,如果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及时排查这一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如果事先不支搭脚手架;如果事先杜绝动火施工作业;如果事先采取施工前搬迁楼内住户;如果事先派出消防车执勤备防等。而这一切,都来得太晚太晚了。事发时,仅靠短暂的应急预案处置是难以避免事后严重后果。预则立,防在先,为什么在有充足的时间时,不去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非要等到发生事故后,又是举高车,又是直升机,再去处置,即便是花再多的钱,买再昂贵的消防装备也是无济于事,于事无补。 这起事故告诫我们,对于已入居的居民住宅,不能围挡支搭脚手架,不能动火施工作业。 这起事故还告诉我们,为了提高建筑防御火灾和救生能力,建筑内部竖向逃生通道,应采用防烟楼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