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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竟然当选上村长了!真的是一个村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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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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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清水 于 2014-9-1 16:18 编辑

安徽黄山歙县溪头镇桃源村于2014年8月29日举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当选村长的程永红的一些情况向你汇报一下:

  1、程永红只读满二年级,学历低下,素质太低,满口粗言,只要与他意见不合者,动不动就扬言“搞死你”,还制造假学历,连“政治面貌”是什么意思都不懂的人,提笔就发抖,试问这样的人怎能胜任村主任工作,又怎能带领一个团队开展日常工作,又怎么能带领全村两千多村民走上小康富裕之路。
  2、程永红与结发妻,十年来,他与妻分居,与桂林镇桂林村一村民姘居至今,在桂林一带都称他“山里红”,姘居之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3、 在选举期间,程永红进行贿选工作,到处买票,我可以郑重的向你们指出:程永红给桃源村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万元,请这村民替他到附近各户买票;其次,程永红还给桃源村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百元,并承诺当选后给其办理低保手续。
  4、2014年8月27日第一轮竞选结束后,由于竞选双方均未过半票,就在当晚,镇党委书记在镇里以工作名义宴请程永红吃饭,饭后便对程永红说工作尽管去做,别给人逮到就行。试问这种话该出自一个镇党委书记之口么?

  5、2014年8月27日竞选当日,在桃源村桃岭片选举分站,谩骂工作人员是狗腿,并对桃源村党总支委员说:“此次我不当选,立马就搞死你!”选举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向选举委员会反应了此事,而镇领导置之不理,并以程永红素质就那样来答复,试问党委政府在确定候选人的时候,既然知道素质低下,为什么置之不理呢?此事在场工作人员都可以作证。在桃坑片选举分站,程永红的帮衬者还搜工作人员的袋子,请问这些是谁赋予他们这些权利的!

  6、 程永红承包桃源村芽塘下鱼塘多年,承包费6000元/年,他在承包期间只交过一年承包费,这些事情村民代表都可以作证。
  这些都是有凭有据的,这样的人竟然能当上村长,希望有关领导关心此事,给予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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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勋章

发表于 2014-9-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应该去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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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如属实,只有向习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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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人品这么“差”,那为什么群众还要选他当村长呢?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楼主在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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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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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呵呵,嘿嘿,嘻嘻,真的有点好玩,有啥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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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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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1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ni  dong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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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姚老根 于 2014-9-2 21:09 编辑

哎~~这事情居然还在闹?

永固本人曾在8月31号天涯论坛的一个帖里"现身",说:"感谢支持我的人,这样的发帖真的没有意思,希望你们不要再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只会闹的不可开交。程永红能竞选当上村长也是好事,希望他能为村里多做好事善事。 "

我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想到,话说的漂亮,可惜行动上还是不依不饶.

我虽也不怎么看好程永红,但是人家不会这般的明里暗里的捅刀子,射暗箭.对于永固本人,人家可没这么的诋毁诬陷人,甚至连反唇相讥都没有.

我实在是看不得老实人被人欺负如此,建议程永红,不必再沉默,勇敢的站出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反击这些出尔反尔的小人.

一:这伙人从8月29号起,就在网络上不停的散发对程永红不实的言论.捏造贿选的传闻,由于贿选属于破坏选举罪的行为之一,够的上刑事处罚,所以一旦发现散布者所言是捏造,那么散布者就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以后上面来人调查程永红贿选的问题,发现其所说的:“程永红给桃源村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万元,请这村民替他到附近各户买票;其次,程永红还给桃源村桃坑片一村民人民币两百元,并承诺当选后给其办理低保手续。”完全是子虚乌有,凭空捏造,那么,程永红大可以向公安机报案.

二:这伙人曾在天涯,新浪等知名网站上漫骂政府,指名道姓的攻击政府领导,构成了诽谤罪和侮辱罪,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这伙人曾在天涯,新浪等知名网站上帖出相关人员的真姓实名,构成侵害法人名誉权,侵犯公民隐私权,依法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四:建议重启以前村中实施项目的重新审计,看看有没有漏洞,有没有人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必要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点评

看来是知情人,莫非是政府工作人员?求认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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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勋章

发表于 2014-9-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姚老根 发表于 2014-9-2 20:40
哎~~这事情居然还在闹?

永固本人曾在8月31号天涯论坛的一个帖里"现身",说:"感谢支持我的人,这样的发帖 ...


看来是知情人,莫非是政府工作人员?求认识{:soso_e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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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3 08:46
社会黑暗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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