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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淑华

安徽歙县一女子扶人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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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勋章诚信商家歙县志愿者

发表于 2015-9-2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春梅 发表于 2015-9-26 15:30
我是伤者吴春梅,事情真相并非吴淑华所陈述的那样,事情的真相如下:2014年11月19日下午17:00左右,我正骑 ...

事情开始有争辩了!希望双方再调解下!
交警队已经联系本站了!事实情况很快就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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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事实一个真相     大家都期待这   真相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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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按证据判决的,这样的事情你只能找交警部门,再不行可以上诉中院,在这个论坛里喊冤,基本不会有效果,要说有效,也只能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法院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决是绝对不会有错的,如果像你这样喊冤都能有效,估计这个社会将会比“扶跌倒的老人造敲诈”的悲剧更可悲,依法治国的方略将会贻笑大方!保重,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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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奖帅哥勋章贵宾勋章突出贡献奖终身成就奖

发表于 2015-9-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二人都不是省事的人,骑电瓶车就应当自觉的骑在非机动车道上,如遵守交通规则也不会发生这事,不过这还不是大事,如你们骑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给机动车碰到了,造成受伤,岂不是害了开机动车的人是吧,不要争了,自已反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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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奖美眉勋章后勤大使奖爱心天使奖

发表于 2015-9-2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教育儿子,好人好事不能做,坏人坏事更不能做。
仇恨这个社会,仇恨这个社会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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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勋章原创先锋奖起早贪黑奖宣传大使奖

发表于 2015-10-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妥善处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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