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编辑日期:2017/10/12 作者:督导室 来源:歙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促进我县幼儿园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近日,歙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歙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督导评估,整体提高全县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督导评估五个方面: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施设备、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师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通过督导评估,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改革和创新,优化幼儿教育资源,打造我县幼儿教育品牌,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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