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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麟书记 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2017/11/27 17:40 来源:县委办
11月24日下午,县委书记黄仁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和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通过《中共歙县县委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市委<意见>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意见》《歙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歙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听取并研究纪检派驻全覆盖、巡察机构设置方案。
会议指出,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抓好大学习、组织大宣讲、实施大培训、开展大调研、推进大落实,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推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已进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标、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实现经济薄弱村脱贫目标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宽思路、规范管理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强化分工协作,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要倒排时序,列出清单,责任到人,环环相扣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监察委选举任命及挂牌等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办和巡察组机构设置,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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