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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文化历史--------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徽州专区仍属皖南区。1952年2月,太平、石棣、宁国三县划属徽州专区。8月,撤销皖南、皖北区,设安徽省,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1953年12月,屯溪市直隶安徽省,专区辖歙、休宁、绩溪、黟、祁门、旌德、太平、石棣、宁国9县。1955年屯溪市改属徽州专区。1956年1月,徽州专区并入芜湖专区。1961年4月重设徽州专区,领绩溪、旌德、太平、歙、休宁、黟、祁门7县和屯溪市。8月,宁国县划属徽州专区。1965年8月,从太平县划出原石棣县区域和贵池县部分地区设石台县,属池州专区。1971年3月,改徽州专区为徽州地区。1974年3月,太平县划属池州地区。1980年1月,宁国县改属宣城地区,太平、石台2县划归徽州地区。1983年12月,撤销太平县,所辖区域与歙县黄山公社、石台县广阳公社合并成立黄山市(县级),由省直辖。1986年6月,黄山市(县级)改由徽州地区代管,徽州地区辖屯溪、黄山(县级)2市和歙、休宁、黟、祁门、石台、绩溪、旌德7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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