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作区机制的初衷就是解决协作区内单位在处理熟人的案件时抹不开‘人情面’,办案力量不强的问题,使基层纪委在处理案件时形成优势互补、上下联通、左右联合的局面……”近日,在歙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纪律审查工作调研会上,协作区指导组组长与7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深入交流。
歙县自2017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通过整合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干部力量,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书记业务不熟、不会办案、人手紧缺等问题,大大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效能。
强化合作机制,发挥聚合优势。采取1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2—3个内设室部、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5个乡镇对应1个协作区,成员由乡镇纪委及县直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将全县28个乡镇、68个县直单位划分为6个工作协作区,通过县乡联动、区域协作、交叉办案等措施,形成由“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作战”的聚合优势。
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各协作区牵头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协作主责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调度工作、会商疑难案件。依据需要或申请,及时给予业务指导或支持,对重大问题抽调室内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参与突破。通过案件分析,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反腐倡廉相关管理措施,堵塞制度建设与工作中的漏洞。
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协作区运行管理,严格考核奖惩,通过线索报送、季度汇报、推进分析、评选表彰等方式强化协作区日常管理考核。2017年以来,6个协作区共发现问题线索和办结信访举报125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同时,将协作区运行情况与干部考核奖惩挂钩,调整纪检干部12人,其中提拔重用4人,对履职不力、工作不作为的给予岗位交流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