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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皖东公公 于 2011-8-7 19:32 编辑
【原】 七 爷
七爷是吃了腊狗肉才闭眼上路的。老人家一生都不让嘴受苦,肚亏损,临终都不当饿死鬼。
那年,我刚上初中。七爷躺在病榻上,咧着不对称的大嘴,哼哼叽叽,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像有话要托付。临终前的遗言是珍贵的,珍贵得象一件稀世珍宝。卧床半年,每天都嚷着吃喝拉撒,没有一句值得留下的“珍稀”,家人早拖得筋疲力尽。此时,遗言再稀世也恐难静心听下去。晚辈仍然重复着那句话:气绝死透,浑身冰凉,才推进大炉子火烧。
七十年代末,地方建了火葬场。高音喇叭每天嚷嚷着殡葬改革告示。农村木匠不许打制棺木,违者要坐7——15天大牢。土葬的路封死了,等着七爷的,唯有那烈焰熊熊的大炉子。火葬场投产前,七爷去瞅热闹。一条死狗被推进大炉子作实验。鼓风机一响,火苗窜动,小半个时辰,狗就变成了一堆骨头渣子。看后,七爷连叹可惜,继而,食不甘味,失魂落魄,竟想到了自己百年后。一再交代长子,一定确认他死透,完全没有了气,才能送进大炉子。活人被炖狗肉的火锅灼一下都化脓起泡,那炉火能让生铁化成水。
家人问他什么,七爷总是摇头,眼睛不停地瞄瞟着山墙,哼哼叽叽像骂人。我顺着七爷的眼神寻去,西山墙上裹着一层报纸,报纸下面露出一截骨头。我指了指骨头,他会意地蠕动着尖削的下巴,露出一丝微笑。七爷的长子取下报纸,是一只滴着腊油的,黄亮亮的狗大胯。全家人又忙活起来,洗锅,生火,切肉,备姜蒜……,以最快的速度,蒸煮腊狗肉。
七爷一生就爱吃狗肉。喝酒不要筷子,握着一块狗骨头,抿一口酒,就撕一下骨头,骨头上的肉啃光了,也舍不得摔给狗吃,仍拿在手里,舔着骨头上的腊味,下着酒。一年四季,顿顿如此。
那个时期,虽说路不拾遗,弊绝风清,但小偷小摸还是有的。狗便担当了看家护院的责任。
我喜欢养狗,连续养了两年。七爷说,腊狗凶猛,肯下口,看家最卖力。那年腊月,我四处打听,抱回一条小腊狗。
狗无早餐,猫无晚饭。乡亲们按着旧习养狗。猫喂饱了晚饭就呼呼睡去,耗子闹翻天也不闻不问;狗喂饱了晚饭,便不再外出寻食,一心看护家门。我例外。狗和我们一样,一日三餐,剩汤剩饭由它包销,因此,它从不外出觅食,除了发情期去西头荡漾一番,整天趴在门前,佯作睡觉,来了生人纵身跃起,脊背上的毛根根竖起,前爪着地,龇牙咧嘴,狂吠起来,吓得人家本能地捂着裤裆,叫喊着,狂奔着。别看是土狗子,长的膘肥体壮,小牛犊似的。七爷每次路过我家,都夸赞一番:肉嫩味美,养肠暖胃,好菜哦!狗好像也听懂了七爷的话,满意地直摇尾巴。
第二年腊月的一天,我家的狗不见了。我估计是西头的草狗(母狗)勾引了它。我叫着“黄黄”的大名,奔了西头。草狗身边围满了一帮儿狗(公狗),儿狗们像下级遇着了上级,在它身边低三下四直转悠,形影不离,大献殷勤,有的竟伸长舌头猛舔它屁股。真犯贱。正喊着,七爷来了。
“你闯祸了……”他面色阴暗,声音低沉,我胆寒起来。“你家黄黄咬了人家卵蛋,那人正寻家主呢!”
七爷的话我信。黄黄遇见了生人,血盆大口,对着人家的裤裆就狂吠。虽然没下口,但从我门前过的路人,个个都捂着裤裆仓惶逃窜。
“咬谁了,伤得重吗?”我急切地问道。“公社干部的卵蛋,金贵着呢……”我吓得直想哭。“没事,我摆平了。”七爷安慰我:“黄黄被我杀了,他来寻家主也对不上号头。”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七爷还说,这事就算烂掉,也不要告诉家长,你知我知。七爷帮了大忙,我感激涕零,“啪”地一个立正造型:我敬了一个少先队举手礼。七爷慌忙后退,一个踉跄,差点掼倒。
不两天,七爷给我家端来一盆香喷喷、油渍渍的腊狗肉,还给我抱来一只小黑狗。说,我家养的黄黄肥嘟嘟的,配上花椒、桂皮、大奎和姜蒜腌制,晾干装入空酒坛闷着,肉嫩,味美,别具风味。还说,以后就养黑狗,黑狗肉是中药,能治胃病,祛除风寒。
七爷和我家同一姓氏,没有血缘关系。每逢忌日,长辈们都在同一个祖宗牌前跪拜。他比我长一辈,晚辈们叫他七爷,乡亲们唤他唐老七。
七爷长着一副让人生厌的面孔:大头,圆脸。两只充满血丝的大眼珠凸出到眼眶外,不够尺寸的眼皮都盖不住眼珠。粗黑的眉毛下,像挂着两只贪婪、狡黠的铃铛。两片肥厚的嘴唇努力向两边扩展,几乎占据了大半个脸颊。吃饭,喝酒,说话,黝黑色的脸上只见嘴和两排黄褐色的牙齿,不见面容。无须见人,闻得那酒气和狗肉味,便知唐老七来了。家乡人从不叫他吃饭,他也不叫人喝酒,中晚两餐,放下酒杯,粘着满嘴的狗油光亮,端着饭碗就串门。人家桌上的菜伸筷就夹,吃着吃着,就来了精气神,海阔天高地胡侃起来。讲究的人家,将好菜端得远远的。不是不让他夹菜,是怕他的口水和菜屑溅到菜上,岂不便宜了桌下的狗。我对七爷倒无反感。那年我肚子疼,家长上班,他背起我直奔医院,还为我代垫了医疗费呢。
进入腊月,家家都在腌腊货。刚养了一年的“黑黑”又不见了。我跑去西头,一帮“下级”头动尾巴摇地围着“上级”乱转乱窜,“上级”趾高气扬,不屑一顾,冷静、从容,择优录取似地。西头草狗的发情期好像很固定,一到腊月就招来一帮尾随者。
“大侄啊,别找黑黑了……”七爷一瘸一拐朝我走来。七爷的出现,我料定“黑黑” 肯定又咬着干部卵蛋了,肯定又被他治胃、祛风寒了。“黑黑闯祸了……”未等我开口,七爷就指着下身嘟囔着:“昨天它咬了我卵蛋,你叔蛋泡被撕下一块皮,疼死了,药费就花了十几块呢!”我想笑,却没笑出来。看他的神色和走路的架势,这回黑黑真的咬着七爷了。七爷说,腊狗肉香,但腊狗凶猛,好出事……
我父母不吃狗肉,七爷送来的狗肉,被我一人吃了。所以,我养狗家人并不赞成。那个时期,家里有啥值钱的物件值得偷啊。这回幸亏咬了七爷的蛋,再咬着干部,还连累家人。闹不明白的是,我养的狗怎么专爱咬人卵蛋啊?而每次都被七爷发现,被他摆平?若继续养狗,下次咬着的还不知哪个卵蛋呢!我发誓,不再养狗。
那年冬,七爷又端来狗肉,胸前又搂着一只小黑狗。七爷口水直溅,说是腊月生的正宗腊狗,能治疗胃病,祛除风寒……
七爷上路的最后一顿狗肉,一定是咬他卵泡的,我养的腊狗“黑黑”。
自那以后,我就没见过七爷端碗串门。“腊狗肉香,但腊狗凶猛,好出事……”却一直深存我脑海,抹之不去,倒成了他临终前的“珍稀”。
七爷走后第二年,门口的土郎中酒后胡言,说七爷得的是“疯狗病”,疯狗咬卵泡,病毒攻心,不治身亡。听后,我魂不附体,腿肚打颤:那两次七爷送来的,不会是疯狗肉吧……
作于 2011·8·6· 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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