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山市质监局竟如此执法
5000元汽油发票抵作罚款票据
皖江晚报记者赵天彪
近日,上海月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负责人罗健向本报记者反映,黄山市质监局要求全市电梯维保企业参加“电梯维保”协会,按年缴纳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会费,对企业违规处罚还用汽油发票代替处罚单据。9月14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举报:汽油发票竟抵罚款票据
上海月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负责人罗健告诉记者,他在上海这家电梯公司打工八年,学到了电梯维保技术。2009年,征得上海月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黄山市成立电梯维保分公司。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在黄山市最高电梯维保行业资质B级。
2010年7月的一天,公司负责维保的龙翔御景小区的电梯,发生一起人被关在电梯里面事件。黄山市质监局原特设科洪跃兵、特检院孙维林两人负责调查此事,结论是公司和物业双方承担同等违规责任。之后,该局分管局长程建军等人多次找他“谈话”,处理此事,最终让公司拿5000元为该局购买汽油,抵作罚款。“当时钱交到黄山市质监局洪跃兵科长手中,他打了一张白条”。罗健说,同年10月份,洪跃兵给了他5000元汽油发票,让罗健当他面将白条撕毁了。
后来,黄山质监局特设科又成立了一个“电梯维保”协会,要求每家维保企业缴纳2万元押金,另每年交1000至3000元不等会费,全市有19家维保企业参加。罗健称,唯独他的公司没有交2万元押金。今年4月,公司资质被黄山市质监局终止了。
回应:收5000元是作办公经费
黄山市质监局原特设科科长洪跃兵说,在电梯“困人”一事发生后,上海月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确实交来5000元到该局,当时是作处理此事的暂扣款的,该局还打了一张收条给该公司。因考虑电梯困人一事根据有关规定不具备处罚条件,够不上作为案件处理,就没立案,也没给该公司下发案件处罚通知书、决定书等。后来,征得罗健同意,为帮助解决该局办公经费太紧张的问题,便将罗健上交的5000元暂扣款决定不退还给其所在公司。该局购买汽油后,将5000元面值的汽油发票给了罗健,以冲抵这5000元暂扣款。但洪科长再三强调,这5000元油票,不是抵作罚款的,该局对罗健所在的公司并没罚款。不过,洪跃兵对记者作出上述解释后离开了一会儿办公室,再次返回时他改口称收罗健的5000元,是因罗健一直没交2万元入协会押金,所以就将5000元作为押金的一部分处理了。他还说,“电梯维保”协会是通民政部门审批的,参加协会单位属自愿前提下进行的,而上海月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的资质是经审验未通过而被终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