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吉士徐骏,字冠卿,祖籍徽州歙县,寄籍江苏昆山,乃刑部尚书徐干学之子。 徐骏以诗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怨家告发“思念明代,无意本 朝,出语诋毁,大逆不道”。雍正八年(1730)十月,刑部等衙门议奏:“原任庶吉 士徐骏狂诞居心,悖戾成性,于诗文稿内造为讥讪悖乱之言,应照大不敬律拟斩立决, 将文稿尽行烧毁。”徐骏被诛。徐骏被诛还另有背景,康熙朝时,其父徐干学与权相 明珠结为党援,雍正皇帝有意除之。
方国泰五世祖方芬,歙县人,生于明天启间,入清后为岁贡生,著有《易经补义》、 《涛浣亭诗集》,康熙廿九年(1690)病故。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月,安徽省学 政按试歙县时,方国泰将《易经补义》等书呈出,以为一家孝友,请匾奖励。后安徽 巡抚谭尚忠查出方国泰藏有《涛浣亭诗集》,诗句“语意狂妄”,奏请将方芬刨坟戮 尸,方国泰问斩。乾隆帝阅后云:“虽隐跃其词,有厌清思明之意,不过书生遭际兵 火,迁徙逃避,为不平之鸣,并非公然毁谤本朝者可比。方芬老于贡生,贫无聊赖, 郁不得志,诗意牢骚则有之,况其人已死,朕不为已甚”,方国泰有心存匿禁书《涛 浣亭诗集》,应照“收存违禁之书者杖一百”。指责谭忠尚“办理殊属失当”。(张 恺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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