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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位于历史城区的核心地带,是《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四个历史文化街区之一。街区范围包括西至整个月城范围,北至原府衙北墙,东至小北街,南至曹氏二宅,以及十字街西段、打箍井街北段,总面积约为5.4公顷。其中,徽州府衙核心区域范围,北至原府衙北墙,东至徽园及东谯楼以南,南至府前街南侧,西至原城墙,总面积约为2.4公顷。该区域也是历史上的历代徽州府衙所在地。
徽州府衙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研究价值。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但徽州府衙历史地段饱受自然力、城市化以及旅游开发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造成新旧建筑交杂,削弱了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威胁到文物古迹的生存环境。
随着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的落成,府衙历史地段的整治工作将陆续展开。为了展现府衙历史地段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价值,整体带动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开展,开发以历史城区为核心的名城文物旅游资源,2007年底,我委根据县委、县政府意见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过现场调查、文本编制和2008年3月份的初期汇报、4月份的中期汇报、征求意见,同年5月19日,清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朱自煊主持召开了《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会。评审会认为: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交的规划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历史和现状调查深入,基础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原则正确,保护范围、空间布局基本合理,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和《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评审会原则通过;同时,为便于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方案,评审会提出了六条修改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又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式提交《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反馈意见请寄歙县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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