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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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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水天才奖活动参与奖帅哥勋章突出贡献奖起早贪黑奖宣传大使奖新人进步奖

发表于 2008-10-1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劳社〔2006〕66号)的规定,我中心已对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人员的对帐单统一进行打印,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领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请于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9月10日前来我局领取职工个人账户对帐单。单位领取对账单后应及时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实行劳动事务代理人员的个人账户对账单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统一领取并发放给个人。参保人员未及时收到个人账户对账单的,应及时向单位索取。
    二、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办公大厅领取。
    三、参保人员收到个人账户对账单后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等相关信息。职工在核对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问题或有疑问的,及时反馈所在单位。单位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于60天内将情况反馈我中心,以便及时予以核查、落实。
    联系电话:6512191   

联系地址:新安路40号劳动保障大楼四楼
    特此通告


歙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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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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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奖美眉勋章后勤大使奖爱心天使奖

发表于 2008-10-1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养老保险一直都是屯溪缴的,能不能转到歙县来?
仇恨这个社会,仇恨这个社会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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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勋章诚信商家歙县志愿者

发表于 2008-10-1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在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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