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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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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开展有偿家教行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从近期县局到学校督查反馈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反映、社会反响来看,少数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成效不理想,特别有少数教师存在师德不良、品格不尚、举止不端,上课不备课、作业不认真批改等现象。极少数教师到指定地点集中订购教辅材料等违纪行为也屡有发生,有偿家教行为非常严重,集中表现在:放学后以集中辅导作业为名从事有偿家教、周六周日分批次从事有偿家教,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乃至教育部门外在形象,成为我县教育系统中纠风治理的重点问题。
为净化教育教学环境,下决心出实招解决这一顽症,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县局印发的《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集中学习,提高认识。各校从即日起,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县局印发的《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重在落实。各校对师德师风工作进行梳理,从制度入手,健全完善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业务技能等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3、摸底清理,制定方案。各校要对所管辖教师逐一排查,摸清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批次、人数等具体情况。并在学习、清理的基础上,于近期制定从严治理教师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4、强化考核,一票否决。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年度考核评估标准,将师德师风建设尤其是有偿家教纳入考核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凡教学常规不规范、从事有偿家教现象严重的教师,无论在学校居何职任何岗,严禁学校将其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推荐人选。
5、严格程序,严肃处理。对清理出的从事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理。对经批评教育不改且性质恶劣的教师,各校要及时上报县局,局党委将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调离直至解聘等处理。
6、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校长是此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切实按照《通知》精神及要求,认真抓好每一环节,尤其对清理出的从事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教师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防止走过场。
接到通知后,各校要立即启动集中整治工作,并将梳理整治情况于6月底前书面上报局人事股。县局将会对此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休宁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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