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芬曾是公安机关的正面典型。聂海芬于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负责全市命案的审核报捕、预审审讯与调查和移送审查起诉以及全地区刑侦预审办案业务指导工作。” 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手装订的案卷材料可以装满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她审核的预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及无罪判决案件。 因专业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聂海芬曾先后荣获三等功2次、受嘉奖2次,2次被聘为全省刑侦行家。聂海芬还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
记者经调查得知,聂海芬不仅是张氏叔侄案的审核人,还是勾海峰案的审核人。
······在一审判处勾海峰死刑后,其辩护律师对于判决书内容持有异议,表示“死也要死个明白”。一审判决书在审理查明案情时,用了“勾海峰因故产生杀人恶念”的字眼。为什么用一个“故”字?因为法院“对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勾海峰系车费、服务态度等问题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而激起被告人对被害人行凶之事实,经查,此环节事实仅有被告人勾海峰供述,无相应的证据印证,且据被告人勾海峰所实施的客观行为,不能排除其具有其他作案动机”。
有人质疑勾可能有劫色劫财的作案动机,但勾在临刑前接受采访时还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自己活了30多年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勾海峰故意杀人的动机不能确定,但不影响故意杀人、盗窃的认定。”在案发3个月后,激发众怒的杀人凶手勾海峰,走完了一、二审及死刑复核程序,被执行枪决
说不定那勾某某也是聂神探刀下的冤死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