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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歙县公安消防工作、弥补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歙县消防保卫任务,县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若干名,具体招考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歙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或退伍军人或已参加2012年征兵体检政审双合格者优先录用。
二、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合格,录用后在中队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合同制消防员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人民币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享受县政府工勤人员同等待遇。
(二)每周正常休息一天。
(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意外伤亡等保险。
(四)试用期两个月,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
三、报名方法
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要求:报考者要随带近期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接受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应聘方式:歙县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6510240
联系人:姚丽红 王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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