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9-13 11:26:30 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有0人参与分享到
黄山新闻网报道,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歙县日前出台了《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载体、要求、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等。
《办法》规定,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等九个方面。
《办法》规定,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电子触摸(显示)屏、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印发宣传资料、办事指南或“明白纸”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工作会议、听证会、邀请党代表、民主党派列席或旁听本级党代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应党员或群众要求的,实行党务“点题公开”,公布公开电话和邮箱等。
《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制度创新,做到按章公开,违规必究,以制度促进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创新建立四项制度:歙县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试行)、歙县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试行)、歙县党务公开网络管理制度(试行)、歙县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办法》要求,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聘请3—5名党员与群众代表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须作为成员之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工作责任,规范程序运行,健全长效机制,积极促进党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姚胜)
作者:姚胜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