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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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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针对广州市越秀区建业大厦“12.15”火灾事故,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从高层建筑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方面,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如下:
1、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2、置身高层建筑火场时,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3、建筑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
4、烟火封堵逃生通道时,可退回房间关闭门窗,用湿布条等堵塞门窗缝隙,向迎火门窗浇水降温,并通过拨打电话求助或在阳台、临街窗口大声呼喊、照射手电、抛扔衣物等发出求救信号。
5、高层建筑着火后,切不可盲目跳楼。如果被困于三层以下,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将床单结成绳索滑绳自救逃生,也可将室内席梦思,被子等软物抛到楼下,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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