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高法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10月13日,歙县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成立本院监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多举措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一是注重健全组织制度,确保联络工作规范化。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定定向联络制度,院领导定向走访联系市县人大代表,使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法院工作、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健全重要工作实行通报制度,研究室通过会议、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确保代表委员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研究室对联络工作总结分析,向院领导和上级法院报送动态信息,为院领导更好的掌握情况和科学决策助力。
二是注重丰富互动内容,做到联络工作多样化。坚持走访联系代表委员,院领导每年走访两次以上,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征询意见;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重要情况制度,全面听取代表委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认真整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从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入手,丰富和创新更多符合法院工作,又方便代表委员的工作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联络工作的实效性;有效推进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通过在代表委员中聘请特邀监督员的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监督司法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三是注重推动实际工作,力求联络效果最大化。健全长效机制,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将联络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联络工作扎实开展;对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及时答复,提高办理时效,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努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任和支持。 (张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