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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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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孩子能成为专项基金法人吗?
14岁的孩子当上了慈善专项基金的主任,他的手中有些什么权利?这样的操作合不合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方国平。
主任有没有签字权?
记者:“青春之光爱心专项基金”的主任才14岁,尚未成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能成为专项基金法人吗?有签字权吗?
方国平:国家尚没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成为专项基金的主任。要知道,专项基金不是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专项基金只是按照捐赠人意愿设立的定向使用的基金,然后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实现民主管理,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再推选捐赠人担任管委会主任一职。由其召集、讨论专项基金的使用事宜。
现在慈善法还没有问世,慈善基金会制订了慈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其中也没有提到专项基金主任的年龄限制。如果碰到签字做决策,主任可以签字,也可以委托副主任签字,一般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记者:以前有未成年人担任过专项基金的主任吗?
方国平:从未有过,这是个很好的尝试,值得鼓励。
基金主任有什么职责?
记者:身为专项基金主任,要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呢?
方国平:主任要做的工作很多。第一就是监督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参与研究专项基金如何使用,三是跟踪专项基金的资助项目以及参加专项基金开展的各种活动。
记者:据我们所知,专项基金的副主任就是主任的父亲,为何不能由家长直接担任主任一职呢?
方国平:在设立专项基金筹备过程中,我们就与捐助人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多次沟通,这笔钱是由三名学生捐的,理应由他们参与管理。家长的意思是,希望通过这件事,让学生从小做慈善,而担任主任一职,能让孩子直接接触专项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培养他们的能力。过去我们讲要从小培养理财能力,其实慈善能力也要从小开始培养。这些能力都是课堂上学不到的,说明家长很有远见。
专项基金能不能公募?
记者:慈善专项基金的“起步价”是多少?目前慈善基金会有多少专项基金?
方国平:法律没有规定。我会自己制定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起步价”是50万元。
记者:那么专项基金能定期“充值”吗?如果资金不足了,能对外公募吗?
方国平:专项基金是不能对外公募的,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大家觉得你的项目很好,主动捐钱给你。以“青春之光爱心专项基金”为例,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孩子们继续捐出压岁钱;二是将基金存在银行产生利息或由慈善基金会专业人士通过理财保值增值,产生的利润追加到基金中;三是三名学生的其他同学自愿将多余的压岁钱投入到该基金中,共同管理该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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