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商家购买了一件衣服,收到货后感觉衣服质量不好,便联系商家退换货,不料遭到微信商家“拉黑”。1月19日,市民汪慧(化名)将该微信商家投诉致市消协。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汪慧所投诉的微商属于湖南长沙工商行政部门管理范围,随后建议其拨打当地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投诉反映。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微信购物的优点在于点对点的频繁推送,但微商也存在监管盲点。”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的是经营实体,受理投诉也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方式。而微信交易体现的是基于双方信任的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微信店如果没有实际的经营主体,消费纠纷就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于个人卖家,在微信上开店是非常简单的,只需注册一个微信账户即可,不像淘宝商家那样严格审查。所以在交易时,消费者付款是通过直接汇款的方式,没有像淘宝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一旦微信购物出现消费纠纷,很可能面临投诉无门的境地。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由于微信没有支付宝那样的第三方平台,没人能保证消费者资金的安全,所以大家在消费时需谨慎,最好选择一些可靠的商家或是直接到实体店消费;由于卖家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如何,这些行为都完全依赖于卖家的诚信度,因此,这些不确定因素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所以,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时,要对卖家的真实身份与货品来源等细致了解,充分确认卖家基本信息后再消费;此外,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不宜选择贵重物品,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尽可能地降低购物风险。(来源:黄山晨刊 作者:李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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