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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法院微博直击高山上的刑事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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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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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豆杉下的刑事审判,让植物熊猫红豆杉不再有伤痛,保护古树,你我有责。”这是3月31日上午10时53分,歙县法院官方微博上发布的微博。此次该院将巡回法庭开到海拔1000多米的高山上,现场对三位采伐红豆杉的被告人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该院还通过微博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图文直播。

  从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当庭宣判“被告人洪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歙县法院都根据实时情况发布了包括庭审照片、宣判过程、判决内容等微博信息,让网民直观了解到庭审宣判过程。

  “本案选在红豆杉所在地现场进行审判,对被告人及周围老百姓都是一个好的教育,通过微博直播,更是让庭审活动公开透明,使得人们对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犯罪活动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有利于保护珍稀物种。”承办该案的张法官如是说。

  此次微博庭审直播是歙县法院落实司法公开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不仅拉近了法院与公众的距离,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为该院今后利用互联网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积累了宝贵经验。


神秀说:“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慧能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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