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2月28日,夏历十一月廿一日,时令进入一九第七天。
时值周一,天气:阴、雨、雪。
清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歙县,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气息。
昨日的一场大雪给山城周遍的山峦打扮为银装素裹。熙熙攘攘的新安路上,上班的人群奔往各自的目的地。
我草草吃过早餐,然后健步如飞地前往单位。因今日上午8:30分我安排有一个案件要开庭审理,脑海里思索着案件该如何处理。该案的法律事实不是很复杂,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特殊的原因是案件的当事人来自三个省份:一名黑龙江省佳木斯籍李姓驾驶员,受雇于湖南省某市长运公司开车,驾驶着挂靠为某汽车公司的大型货车在运输过程中,与在歙县辖区范围内某建筑单位工地上打工的云南省腾冲籍边姓民工发生碰刮。边姓民工经住院治疗,其伤情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9级伤残,边姓民工依侵权行为发生地,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法院向本院起诉,将黑龙江省佳木斯籍李姓驾驶员、湖南省某市长运公司、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湖南省某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索赔标的为11万。……。
“法官,考你一个问题”。听到有人招呼我,我停下了脚步。定睛一看,哦,这不是我原来十年前的邻居孔某吗?孔某,年逾花甲,已从某文化部门退休了,他是一个喜爱较真的老头。
“什么问题,请说”。我答到。
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知道不?
我随意答到:小儿科了。可是,我现在没有什么时间,得准备开庭,有时间的写给您看,如何?见我真的有事,他悻悻地点头表示理解。
上午开庭的案件进展比较顺利,来自三个省份的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互相让步,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待当事人签字后,我如释重负地步出审判法庭,准备去办公室起草《民事调解书》,能在今天送达当事人,也让当事人省得来回跑。
可当我步出法庭时,在法庭外的长椅子上,居然还坐着考我问题的孔先生。
我走了上去,问他:“您还没有走?”。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说。
我说:什么问题?他有些激动: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知道不?
哦,就这个问题?拿纸来,我信手在他递交的纸片上“刷、刷、刷”地写上了茴香豆的“茴”字六种写法:“回、囘、囬、迴、廻、茴”。
见我如此敏捷地写下茴香豆的“茴”字六种写法,孔先生竖起大拇指:“厉害,你真有学问!”。
我坦诚地告诉他:不是我的学问高,而是我中学教我语文的老师学问高,是他奠定了我中学的文学基础,一辈子收益无穷哦,另外啊,现在茴香豆的“茴”字,不再有多种写法了,就写“茴”字,行了。
子曰:朝闻道,夕死足矣!愚深以为然!
目送着孔先生走出大院,我想,他,或许又去哪个小店,从长衫里面掏出九文大钱,排放在柜台上,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较真的孔先生。较真有时也未必不是好事。在法律界来看,法律研究、法治进步,正因为有很多较真的人和事,在一定意义上说,他们推动了中国法治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