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宏书记在“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会议上的即席讲话
(2009年9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黄山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旅游名城,是徽文化的发源地。特别是徽商的崛起,带来了徽州社会的繁荣,促进了徽派建筑的发展。至今散落在三区四县的古村落、古民居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多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同时,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非常支持,为古民居的保护做出了很大贡献,全市一大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得到有效保护与展现,对此应予充分肯定。为开好这次会议,以学、无非、建军、长荫、刘梅、胡宁等很多同志都做了深入思考和认真准备,市文化局、发改委、城市规划局、财政局、法制办包括社科联等单位为此也做了大量工作。尽管部署的时间不长,但工作推进的质量比较高,应予充分肯定。刚才国权、开南、典明都讲了非常好的意见,为我们赢得共识、推动下一步工作展开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值得充分肯定。
我曾经说过,“老天爷”赐给我们一方美丽的山水,“老祖宗”留给我们一份丰厚的遗产。这份遗产就是指“徽文化”,当然更包括“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徽派建筑”,就是那些历经沧桑至今依然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古村落、古民居。刚才市长说得非常好,徽州古民居是彰显徽文化最具展示力的载体。但展示力如何变成生产力?记得回良玉副总理原来在安徽任职时曾提出“打黄山牌,做徽文章”,通过今天的会议,我看这后面是否还可以再加上两句话:“走致富路,建旅游城”。30年前小平同志在黄山视察时就提出要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和“建成全国最富的地方”。大家不要误解, “百村千幢” 要保护、要开发、要利用、要赚钱,因为这确实是给我们老百姓带来财富的一个载体。黄山致富的路径在哪里?加快园区建设、发展工业经济必须坚定不移,但这并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大家都知道,搞工业没有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是产生不出实质性效益的。所以在致富的问题上,一方面就是要让“绿”的山林更值钱,另一方面就是让这些“老”的建筑能生财,使我们在“赚钱”的同时,也能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这些古村落、古民居闪耀着浓郁的人文地域色彩,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它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是贯通历史与未来的桥梁纽带,是黄山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因此,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传世工程,是一项保护历史、传承文化的精神工程,是一项挖掘发展资源、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提升城市品位、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我们一定要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正把它作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文化繁荣先行区”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城乡统筹的有效途径。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对这一工程干不干都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因此今天的会议后我们就可以对外宣布 “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正式启动。
“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是一个社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时间跨度比较长、工作要求非常高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传统资源的永续利用为原则,坚持以传统资源为人民大众服务为最终目标,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学习借鉴以往好的做法和外地成功经验,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关心、共同规划、共同研究、共同推进。在工程的具体推进上,我看是否应做到这样“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保护第一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保护与利用是辩证的统一关系。缺失利用的保护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难以持续,甚至可能因为资金缺乏来源而无法实现有效保护,而且保护没有实质意义。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科学保护,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与依法推进相结合。规划是龙头、是前提、是基础。规划不启动,工程难推动。对古村落、古民居要依据其现实情况,抓紧搞好规划设计。规划一定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具体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抓好、由谁来抓。同时,要坚决按照《文物保护法》、《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依法搞好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要积极借鉴外地的涉法运作案例,做好法律保障工作。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文化保护既是事业,也是产业。作为事业,政府有支持。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把政策用活、关系用好、力道用足、办法“用尽”,力争上级更多的支持。作为产业,市场有需求。要切实增强市场意识,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做好项目的包装编制工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挥市场的主力军作用。过去我们在市场运作方面做得还不够,这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用力的主抓方向。在工作推进中,包括项目规划、确定开发重点以及运作路径、资金筹措、开发模式等,都要贯彻市场经济理念。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我市古村落、古民居虽然总体特点相同,但分布形式、现实情况、保护要求、开发形态不尽一样,要系统谋划、科学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每一个古村落、每一幢古民居实现最佳形式的保护、最高效益的利用。要尽快把所有工作任务都分解下去,市、县区、乡镇和村都要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尽其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五是坚持尊重民意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古村落、古民居涉及到群众利益,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象工程,不能好心干“坏事”。 同时,由于观念的差异和利益上的矛盾,对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可能会意见不一、甚至意见相左,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群众引导工作,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利用工程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使推进“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成为全社会普遍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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