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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高速免费通行,我市各高速车流量较往常明显增多,但一些驾驶人却心存侥幸违法驾驶,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有牌不挂高速上倒车
10月3日,山东的于某不但在高速上倒车,还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当场查获,于某被一次性记24分。
当天17时许,黄山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正在京台高速合肥往汤口方向匝道入口处执勤,副中队长盛青海发现主线前方30米处,一辆黑色轿车正在向后倒车,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到安全地带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没有悬挂号牌。随后,民警分别在副驾驶的脚垫和车辆的后备箱里发现了该车的号牌。在事实面前,来自山东的于某不得不交代,自己是带着朋友从合肥上高速准备到黄山风景区游玩的,因怕被电子监控抓拍,就私自用工具将前后号牌卸下藏在车内,开到此处,因为错过路口想倒回来,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依法对于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倒车和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 元计24分的行政处罚,并扣留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协助于某利用工具将号牌安装好,由其朋友驾驶。
新手独自上高速追尾
10月4日15时40分,市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接到黟县公安局110 指挥中心报警称:在黄浮高速公路下行线,黟县往屯溪方向28km处,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没有人员受伤。接报后,该大队一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勘查及核实,驾驶人虞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黄浮高速行驶至黄浮高速28km+500 m 处时,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检查发现,虞某是一名实习期驾驶员,实习期满至2015年11月11日。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而虞某却是独自驾驶。对此,民警依法对虞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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