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7个年轻人利用微信抢红包赌博 几名年轻男子在了解微信群抢红包赌博获利的游戏规则后,立即进行效仿,十多天时间,涉案赌资就达8万余元,抽水获利累计9924元。5月24日上午,黄山市首例涉嫌以建微信群抢红包为名开设赌场一案,在徽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9时,徽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当地部分群众,人大代表,被告人亲属以及相关单位人员等,近百人赶到法庭参加旁听。站在被告席上的三男四女七名被告人,都很年轻,他们基本都是“90后”,其中有两被告人是夫妻关系,一人是组织者,一人是代包手。
2015年10月,被告人许某某在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了解微信群抢红包赌博获利的游戏规则后,与被告人冯某、曹某某分别出资200元建微信群,组织人员抢红包赌博。三人分工明确,许某某负责微信群内发启动包、兑奖等,另外二人负责维护群内赌博秩序等相关工作。
随后,许某某等人分别将被告人李某某、姚某某拉入微信群作为代包手,再分别陆续拉入参赌成员王某某等进群赌博。许某某在每轮赌博开始时,先在微信群发一次50元的开群福利,将50元钱分成7份至10份不等的拼手气红包供参赌成员随机抢,以测试群内人气高低。
紧接着,许某某发一个27元的启动红包给代包手,代包手再将红包分成4份发到微信群由所有参赌成员随机抢,抢到最小金额者拿出33元以二维码转账给代包手,代包手从中抽水6元,再将剩余27元分成4份红包发到群里由参赌成员抢,以此接龙方式进行下一轮赌博。
期间,代包手每轮代发100个红包与许某某结算一次抽水盈利额,代包手按每1个包获利1元提成,其余盈利资金以微信转账给许某某,许某某用该资金对获奖的参赌成员发放奖励,净利润再与他人均分。为提高赌博抽水获利效率,他们还修订群规要求红包在40秒内抢完。
直至案发,被告人许某某、冯某、曹某某三人先后分头组织参赌成员王某某、汪某等14人,多次在微信群赌博,抽水获利累计9924元,发出奖励、福利等相关支出8990元,得净利润共计928元,涉案赌资累计80289元。
其中,被告人冯某、曹某某代包81个;被告人姚某某代包822个,实际抽水约730元;被告人李某某代发红包770个,实际抽水约700元;被告人曹某某代发红包492个,实际抽水获利约480元;被告人鲍某某代发红包268个,实际抽水获利267元。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没想到抢红包也会触犯法律,都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庭能轻判”。庭审结束,被告人许某某,冯某、曹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只是觉得很好玩,现在想想非常后悔,通过这件事,自己也深刻的认识到了错误,以后要多学法、懂法,争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来源:安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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