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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变化”力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实效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2016/6/23 来源:歙县教育局 作者:吕俊权
日前,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歙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歙县2016-2017学年度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提高待遇、教师安居等方面出实招、见真章,为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的措施细化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山区教育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村小、教学点的扶持力度。今年的教师交流工作与往年相比呈现“四大变化”:一是交流年限由1年变为连续2年;二是城区下乡支教教师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三是根据村小、教学点距中心校远近和艰苦程度等,分类设定工作补贴,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发放,村小、教学点教师待遇将明显提高;四是将乡村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多项举措的落实,将引导城区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乡村教师向村小、教学点流动,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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