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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出台房贷新政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6万元 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歙县论坛讯 皖江晚报报道日前,黄山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规定,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夫妻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4万元提高到26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2万元调整为1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放宽到贷款人退休后5年。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低至20%。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本息且信用良好的贷款人,即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用月缴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还贷,允许在本市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可用现住房抵押、现购房抵押、他人公积金担保、质押等多种保证形式办理贷款手续。实行购买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对个人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买自住房的,按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并在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产权登记的,按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放宽住房贷款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鼓励团购住房。至2009年6月30日止,对一次购买5套以上商品住房并一次性付款的,除享受前述各项优惠政策外,产权登记费、专项维修资金按50%收取。
鼓励房地产企业为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降低公积金贷款的保证金比例。对信用良好且开发项目楼盘综合评价达到规定要求的,简化办贷流程,优先安排贷款投放,将阶段担保保证金比例从规定的30%下浮至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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