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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11:28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字号:大中小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黄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第一批和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黄环委〔2023〕4号),第二批清单411号问题为:昌源河杞梓里茂荫桥下游左岸项目建设施工便道未清理,长约30米。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昌源河杞梓里茂荫桥下游左岸项目建设施工便道未清理 ,长约30米。
二、整改实施主体: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1.施工单位对昌源河杞梓里茂荫桥下游左岸项目建设未清理的施工便道进行全面清理。2、落实好河长制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目标任务:施工便道完成拆除清理,恢复河道原样。河长制责任压实。
五、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1.县水利局建管处督促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便道拆除清理。2.落实好河长制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11510电子邮箱:522545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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