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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日行动
作者:姚垚 发布时间:2023-12-01 08:27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字号:大中小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认真落实12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30日在全县统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日行动。
行动以局所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开展,以农贸市场、超市、菜摊、水果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对前期摸排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进行回头看,发放《致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户)一封信》,现场指导经营者更换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行动日当天,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72家次,现场整改“生鲜灯”5家次。
近日来,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摸底排查、集中培训、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发放一封信、微信群通知等方式,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及时主动更换,杜绝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下一步,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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