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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冬春救助是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举措,涉及受灾群众数量多,救助时间跨度大,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为全面做好黄山市2023-2024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高度重视,精准高效部署。锚定“要让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提早谋划,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市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及时下达,规范资金使用。2023年争取上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20万元,充分发挥救灾资金应急、救急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救灾资金财务管理,规范救灾资金使用范围、用途、补助标准、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强化监督,落实绩效管理。落实全流程绩效管理,结合前期摸排底数合理设定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事前绩效目标。同时每半月调度一次资金使用进展,对于资金使用进度明显滞后的区县加强跟踪督促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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