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三重”医疗保障 坚固的民生“保护墙”作者:叶璐 发布时间:2024-07-23 14:56 信息来源:歙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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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成了民生的关注热点。自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以来,梯次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民众筑建起一道道保护屏障。 基本医保,托牢民生“底盘” 对于群众而言,一生中无论住院还是购药,医保都是身边不可或缺的“小出纳”。通过医保报销,让万千家庭减少了后顾之忧,提升了幸福指数。 “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肺结核,多年来的医疗费用成了一笔不小的支出。”歙县溪头镇的焦老先生在谈起医保时感慨万分,“自从有了医保,每年的报销可替我省了不少钱。” 从2003年至今,20余年时间,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范围已经从“新农合”建立初期300余种药品,扩大至包含西药1335种、中成药1323种、协议期内谈判药430种,共计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90%以上的品种。加上不断扩大的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民众就医用药筑牢了底线。同时,为了让老百姓享受更多便利与实惠,医保也在与时俱进:医保码、移动支付、“一站式”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方式,为民众筑起了“便利桥”。 大病保险,筑起民生“安全门” 大病保险是在居民医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让参保的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有保障,且不需要再缴费,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 歙县许村镇跳石村的方先生说到大病保险政策时感激涕零:“真的很感谢医保的大病保险政策,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方先生4岁的儿子因2023年患视管膜瘤,医疗总费用花了53万多元,通过基本医保报销17万多元,大病保险报销23万多元,全家人不再为孩子后续的治疗发愁。 现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支付比例已达60%,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支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且不设支付限额。大病保险这扇“安全门”让群众有了就医的勇气。 医疗救助,织密民生“兜底网” 医疗救助是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为困难群众筑起托底保障,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现着医保政策充分的人性关怀。救助对象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六类人员,对其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特病门诊费用按规定给予分类医疗救助。 家住歙县绍濂乡的低保对象盛女士,2023年医疗费用共支出27万多元。经居民医保报销1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万元,医疗救助支付4万元,个人负担仅3万多元,大大降低了困难群众的费用负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发生。盛女士用自己的事例成了医保政策忠实的宣传员。 一份医保情,惠及千万家。有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群众不再因“看病贵”而望医止步,大病拖小病扛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获得感与幸福感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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