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日前,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黄山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办法》,旨在规范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该办法对新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坚持科学审慎原则,深入摸排辖区内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已建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数量、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优先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设置在老年人居住集中、活动集中、助餐需求旺盛、位置便利的地点,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真正发挥老年助餐规划布局建设作用。 该办法对退出机制和退出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原则,对于只挂牌未运营、就餐人数过少、老年人满意度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能优化的优化,能调整的调整,该退出的坚决退出。同时,列出了五种取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资格的情形。对新设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未启用前、如何做好老年助餐服务有效衔接工作提出了要求。该办法还对新增和退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建设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及运营补贴等资金方面进行了明确,以此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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