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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繁荣农村文化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由此可以看出,农村文化建设非常重要,意义重大。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非常重视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送文化下乡、党员远程教育等。据调查,当前中国农村文化市场问题很多,普遍存在着“三少”现象。
一是文化食粮少。随着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发展,“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自然耕作粗放型经营已被淘汰出局,读书求新知、追求现代化已经成为当今农民追求的主要方向。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民对知识的渴求在增加,而能够满足农民精神需求的文化食粮少之又少,这一矛盾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民新追求的“瓶颈”。二是文化娱乐活动少。在农村,农民白天除了从事繁重单调的生产劳动,到了晚上和雨雪天气,几乎都是守着电视打发时间。三是文化工作人员少。现在农村,乡镇一级都设有文化站,但人员太少,与当前农村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农村文化市场的这种“三少”,直接导致了“三多”现象的发生,一是赌博偷窃的多。在乡村,我们可以随处看到很多“棋牌室”,名为“棋牌室”,实际上有些已演变为麻将赌博场。二是打架斗殴的多。因为长期得不到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的补充,甚至受到不良文化作品的影响,一些农民的素质和修养明显下降。三是相信迷信的多。由于精神空虚,加上又得不到及时的科学引导,一些农民在遭遇挫折或引诱时,很容易改变自己的思想观。那么怎样改变这种状况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培养更多的文化工作人员。就像致富需要带头人一样,在农村,文化的繁荣靠自身的顺其自然是不行的,必须培养更多的文化高素质好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农村文化工作中去,让他们成为文化领头人,引导农民健康向上地生活,并以点带面,充分拓展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共同繁荣。为此乡镇文化站要扩展,人员要扩充。
搭建更多的文化活动平台。《决定》指出要“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基于这点,我们可以大力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活动组织,利用传统的节日,开展一些富有地方特色的各项文化活动,如舞龙、耍狮、观灯展、唱大戏、歌舞比赛等。各种文化团体的兴办和文艺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可以吸引很多农民朋友参与进来,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借这种活动可以充分开展新道德新风尚的宣传教育,可谓一举多得。
兴建图书馆(室)、农家书屋。要在乡镇兴建图书馆,在行政村兴建图书室、在村民组修建农家书屋,引导农民多读书、读好书。要让这些科技文化的载体遍布农村的每个角落和千家万户,像精神面包一样时时滋润着农民的生活,使他们科技致富,自身修养也逐步提高。
兴建娱乐场所。如乒乓室、棋牌室、活动广场、歌舞厅等,添置一些基本设施,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让农民闲来有地方可去,有东西可玩,而不是“娱乐基本上靠手(打麻将)”。
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要加大力度,增加服务的内容、数量、范围,力争将好的文化送到每个农民的手中,每个农民的心上。
开展各种文明创建评比活动。通过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五好家庭、优秀文化服务员等评比,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培养高尚的人格、科学的价值观。
当然,大力繁荣农村文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决定》同时指出要“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在加大农村经济开发扶持的同时,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想方设法吸纳社会各方资金,以各种手段促进农村文化不断繁荣发展,使农村文化市场的“三少”变为“三多”,使影响社会治安的“三多”变为没有,从而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既有新村又有新气,在每一块希望的田野上都遍开文明的花朵,从而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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