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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歙县“黄山贡菊”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黄山贡菊是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知名品牌,是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打响歙县“黄山贡菊”品牌,提高“黄山贡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县委领导同意,特举办歙县“黄山贡菊”摄影大赛,现将摄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歙县县委宣传部
歙县农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黄山市摄影家协会
歙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歙县富堨镇人民政府
二、活动组委会
主 任:吴建平
第一副主任:毕灶明
副 主 任:潘世辉(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 毅(歙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德跃(歙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冬春(北岸镇镇长)
洪建中(富堨镇镇长)
潘 成(黄山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唐茂贵(歙县茶业办副主任)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现金3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 各奖现金2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 各奖现金300元及证书
优秀奖5名 各奖现金200元及证书
四、投稿相关事宜
l、投稿时间: 截止日期至2010年12月10日止。
2、投稿地址: 歙县紫阳路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县委宣传部新闻科
3、联系人: 胡晓燕 电话:6521702
4、投稿邮箱: huangshanyanzi@163.com
五、摄影比赛细则
l、县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投稿作品必须是2010年在歙县境内拍摄的有关黄山贡菊的原创照片,风格与体裁不限。
3、投稿要求:本次比赛只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1 MB以上)发指定邮箱,请投稿者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图片说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主办单位有入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公益事业、宣传推介等),不另付稿酬。
5、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6、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大赛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
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歙县农业委员会
2010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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