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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万过路费刺疼了我们的眼睛
稿源:[南方都市报]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1月11日《大河报》)来源:松滋人网站www.songziren.com,请尊重作者和相关网站的权益。不欢迎某些网站抄袭。6 ^; [1 Q( [4 X1 b \*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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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偷逃过路费而被判无期徒刑,据说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作奸犯科,罪有应得。法律自有法律的道理,但新闻如此引人侧目,恐怕不能规避以下几个常识:一者,“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这个数字看起来非常惊悚,但事实上“算法”必有猫腻———因为常识而言,两辆货车跑8个月,如果不算天价滞纳金等,估计只有火箭的速度才能跑出368万余元的罚单,既然滞纳金早就备受诟病,那么,据此量刑,是否过于严苛?二者,即便这“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的计算方法合理正当,我们也当明确,这数额并不能算是“直接损失”,与偷窃368万余元的金银珠宝性质有别,在高速公路收费正当性屡被质疑的现实之下,如此“罪罚相当”,似乎有悖民意。来源:松滋人网站www.songziren.com,请尊重作者和相关网站的权益。不欢迎某些网站抄袭。6 F) v& S0 d( z1 c$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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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沙挣了20多万元,但如果正经守法却要缴纳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余元———这究竟是怎样诡异的生存图景?如果这个感慨过于抽象,我们不妨算算下面一组计算题:据警方披露的权威信息,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使用两辆假军牌车辆进行拉沙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万元。请回答———每辆车每天平均营运多少次(按8个月240天计算)?(参考答案:4.91875次);每辆车每次平均偷逃过路费多少元?(参考答案:1558.662元);拉沙一次平均挣多少元?(参考答案:84.70987元);按正常缴费,每挣一元钱,需要多少过路费?(参考答案:18.4元)……有网友恍然大悟:我终于明白CPI为什么这么高了,高速公路如此“高贵”,降低物价只能是浮云。
算账的意思,当然不是要为犯罪分子开脱。然而,法律的初衷估计也不是满足于所谓“威慑力度”,而在于让守法的更守法、让想要违法的不敢违法。法律之所以低于道德,是因为法律要让人吃饭穿衣睡觉,如果守法成本大于生存成本,则这样的法律不仅不能被敬畏、其自身的正义性也会遭遇公信危机。当然,这“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的事实不禁也让人浮想联翩:犯罪分子不过一个农民,为什么逃避过路费如此简单的事实,竟然在8个月后才被相关部门查知?如果农民要承担“诈骗罪”的责任,那么相关部门是不是也要解释一下有无渎职或失职的嫌疑? 这368万元过路费扎扎实实地刺疼了我们的眼睛:拉沙才挣20万元,而坐地生财的收费站却能获得数百万元的利润,即便大家相安无事———这是怎样一笔买卖?这又是怎样一种断裂与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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