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行业收入差距15倍倒逼分配制度改革[/url]
2011-02-10 17:32:06
李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到15倍,而同期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 .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 .3~3倍之间。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跃居世界之首。(重庆时报2月10日) 我们的收入分配差距已达15倍,说明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不得不通过改革解决问题的时候。但是怎么改革?笔者以为要运用行政的和市场的手段进行,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运用市场的手段进行。 第一,运用行政的手段,就是强化目前各地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制度。从去年起,各地先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上海、重庆等地更是在今年1月份率先做出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决定。这是一个好兆头。但这只是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很简单,当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出台之后,由谁来执行?难度在哪里?当然是企业。因为政府公务员由8万亿的税收作保障。农民目前并未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而是靠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因此如果企业在没有大幅盈利的情况下,或者利润被税负等挤占的情况下,即使政府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钱的话执行起来也有难度?何况,在目前劳资关系并未健全、工人与企业抗衡力量较弱的情况下,政府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对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打折扣执行。如此,最低工资制度标准也会流于形式。因此,运用行政手段解决收入分配制度问题,短板显而易见。 第二,运用市场或者法律手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因此运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法律手段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是从根本上建立收入分配制度的举措。 一是强化初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看出,省际收入法GDP构成数据来看,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4%,七年间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而同期美国劳动报酬占比为55.81%,英国为54.5%,瑞士为62.4%,德国为48.8%,南非为68.25%。可见,劳动收入报酬占比较低,是我们国家居民收入停滞不前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因此,改革初次收入分配制度,就是要从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占生产要素的比重为切入点进行。但如何提高呢? 一要通过税收制度改革还利于民。目前,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还有其他附加税、各类基金等,合计起来要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30%-40%。相反,工人的工资占企业运营成本的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因此,改革中国目前的税费制度,是在企业盈利总盘子一定的情况下让利企业,让企业提高工人工资的一个很好办法。改革税费制度,最主要的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等改革,减少各类乱收费。
另一方面通过依法行政,以及借助行政手段,强化企业对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执行。我们通过财税改革将利益还给企业的同时,政府一方面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另一方面强化执行监督,将政府减税让利的这部分利益落实到具体的工人身上。强化监督,可以由政府劳资部门进行,也可以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工人个人力量监督等,这就涉及劳动法执行和工会组织力量发挥的问题,又回到法律的手段。
二是强化税收对二次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控力度。最为主要的就是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建立综合加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及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执行和征收管理,推进与个税相关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改革等,真正让个税发挥调控二次收入分配。其次,开征房产税、物业税等直接税,对个人财产性收入进行调控分配。目前个人所得税对部分财产税收入进行了调控,比如对股票红利收入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控,但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不动产,并没有纳入到税收调控范围,比如房产。尽管1月份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但是只针对高档房和增量房,并没有对普通居民住房进行调控,因此上海、重庆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对于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并没有进行调控。因此,开征普遍意义上的房产税等直接税,既促进了财政收入,弥补了改革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减税措施造成的政府财政收入短收缺口,又对居民收入进行二次调控,缩小贫富差距。再次,探索开征遗产税等,通过税收制度倒逼富人进行社会捐赠,通过社会捐赠进行二次分配的调控。目前,美国开征了55%的遗产税,使得美国很大一部分富人在临死之时将财产捐赠给社会。目前中国根本没有开征遗产税的呼声,所以很多富人将巨额财富想方设法留个子女,并没有捐赠给社会的意识,比如去年盖茨来中国游说时富人的种种反映就是例证。同时,由于没有遗产税的调控,很多贪官污吏希望“长宜子孙”而大肆搜刮民财,助推贪污腐败,造成社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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