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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歙县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增收环境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增收基础不断稳固;政府加大农业投入和支持力度,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歙县调查队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表明:“十一五”时期,歙县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一、“十一五”时期,农民收入变化明显
1、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010年歙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67.03元,是2005年的2.01倍。其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2056.26元,比2005年的934.97元增长119.92%;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2725.22元,比2005年的1686.20元增长61.61%。
2、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10年,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为2030.20元,比2005年的1208.80元增加821.40元,增长67.95%。与此同时,在纯收入中,2005年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32.14%,2010年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35.04%,提高了2.90个百分点;2005年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57.97%,2010年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46.44%,“十一五”期间下降11.53个百分点。
3、转移性纯收入成为重要增长源。2010年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586.97元,占纯收入的10.00%,比2005年的7.74%提高2.2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增长的诸多原因中,政策性惠农补助收入的贡献率达30%左右。
4、农民市场意识进一步增强,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进一步淡化,第一产业的商品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农民获得的实物纯收入占纯收入的16.22%,现金纯收入占83.78%;2010年实物纯收入占纯收入的9.10%,现金纯收入占90.90%,“十一五”期间下降7.12个百分点。
二、“十一五”时期,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1、消费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583.68元,比2005年增长73.3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为1794.67元,比2005年增长39.41%。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2005年的48.67%下降到2010年的39.15%。农民已经有条件把更多的支出投入到穿、住、行等方面。
2、消费结构变化明显。在居住支出中,装修支出成为居住支出的主要增长点,2010年农村人均装修支出为305.87元,占到居住支出的32.97%。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农民更加注重身体健康。2010年农民人均医疗支出379.34元,比2005年的190.65元增长98.97%,占生活消费支出的8.27%,比2005年提高1.07个百分点。
3、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对农民消费行为产生积极影响。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等大件商品成为农民家庭的普通日常耐用品。2010年农民人均购买家庭设备、用品和服务的支出为434.84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9.48%,是食品、居住之外的大项支出之一。
4、产品更新换代步伐加快,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黑白电视机已经淘汰,彩色电视机基本普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取代了传统的脚踏自行车;手机在农民中流行不久,计算机也进了农家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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