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起人在活动时间,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左右到达指定的活动地点,提前做好人员的登记、收费、安排位置等工作(请大家到的时候积极配合发起人的工作,先把费用交了。我们一般采取的是多退少补的方式收费),在指定时间有未到的报名成员,电话联系,等人员基本到齐,活动方可开始;
3、无特殊情况,发起人必须在参加人员全部离场,活动结束后,方可离开;
4、活动结束后,发起人要在论坛发活动成功帖,活动中的照片以及费用支付情况。
PS:虽然从发起活动到活动的结束,中间有很多事情要发起人完成,但是看到活动成功后那份喜悦,我相信这其中的麻烦是值得的,希望大家有兴趣的,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活动
附:安全须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第一条:歙县论坛拼客的网友所发起的活动,具有以下特性:拼客不是“俱乐部”,不是旅行社,不赢利,不搞收费会员制,不搞野外生存,不提供野外活动及商业服务。
第二条: 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受地域开放限制,黄山市以外周边城市人士视情况加入;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第三条: 活动费用基本上AA制,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应公开、透明,活动参与者需互相友好监督。
第四条: 活动无固定发起者,凡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兴趣者均可发起。
第五条: 歙县论坛拼客作为信息交流平台,活动计划的发布、报名、确认可在此公开发布进行,参加者需自行留意。
第六条: 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七条: 郑重提醒你,因为自发组织拼客活动,有些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自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
二、发起活动原则
第一条: 拼客网友发起的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属个人行为,歙县论坛拼客起着信息交流的作用
第二条: 发起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一定户外活动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三条: 活动前,活动发起者应制订活动计划,予以公布,采取公开报名的原则。
第四条: 活动发起者所制订的活动计划应尽量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所需装备、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责任声明等。
第五条: 活动中,发起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第六条: 发起者所承担的组织带队工作,完全是自愿和义务的,不从参加者那里收取任何组织费、劳务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但也不是给参加队员提供野外活动商业服务的。
第七条: 发起者要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不适合者予以劝退。
第八条: 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上发起者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
三、参加活动原则
第一条: 活动参加者应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二条: 参加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
第三条: 活动中的全部费用实行AA制原则,参加者需承担各自的活动费用,所有公共费用一律平摊。半途加入或退出者也需自觉承担相应部份的费用。
第四条: 活动参加者应尊重发起者的组织、安排,遇着困难或意见不统一可与发起者商量,但没人强迫你服从。
第五条: 参加者应协助发起者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遵守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只好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表明你放弃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