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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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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没有大学章程的南科大将走向何方2011年05月11日 07:5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熊丙奇
深圳南方科技大学一工作人员曾经表示:“等学校开学,我们希望退出公众视野,安心办学。”确实,该校3月1日开学后低调了一段时间。但4月29日深圳市委组织部一则《关于公开推荐选拔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领导干部的公告》,再次将南科大推向风口浪尖。南方都市报记者发现,截至5月9日下午5时,报名参选南科大两个正局级副校长职位的人数,已经达到60人。
以“去行政化,去官化”为基本办学理念的南方科大,突然由组织出面公选两名局级副校长,令关注南科大改革者始料未及。但是,回顾南科大并不长的办学历程,出现这种情况,又蕴含着某种必然。
早在2008年,深圳市就宣布,“要通过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深圳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是南科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开始。之后,2009年9月,朱清时被遴选为创校校长,他亮出“去官化,去行政化”的办学理念,使这所还没有招生的大学,转眼就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校”。
可以说,南科大一出生,就承载着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使命。然而,上述理念,基本上只是口头表态,并没有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去年12月颁布的《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和现代大学制度构建,根本没有提到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而这一提法,已出现在去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中。另外,深圳市有关领导和朱清时校长曾多次提到,要制订南科大章程,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使南科大章程成为真正意义的大学宪章,但眼下南科大已有首批学生入校,还不见大学章程出台。
这给南科大的办学带来了很多的未知数,也使得南科大的办学,有诸多随意和不严肃之处。这些随意和不严肃,是不应该出现在一所以改革者自居的大学中的。在5月6日出版的最新一期美国《科学》杂志上,耶鲁大学副教授钟伟民撰文指出,成功的大学教育有两项准则:一是其教学总纲包含着教学人员的集体智慧,二是课程选择能反映出教学人员作为个体的学识和风格。但目前的南科大显然并不具备这两点,在正规课程和院系体系仍未建立的情况下,就开始招生。
笔者赞同这种观点。事实上,在今年早些时候,笔者曾撰文《南科大的快与慢》指出,南科大在办学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明白什么该快,什么该慢;什么应该“拿来”,什么应该“原创”。在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方面,应该尽快明晰,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而在具体的办学中,则不应该追求快,而应该追求稳与形成特色。如果基本的制度还没建立,就开始招生,希望快速上马,早日出办学成果,这对于南科大是不利的。
这里所说的基本制度,就是政府、学校,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责权明晰的大学章程。在笔者看来,钟教授所指出的南科大的问题,就是因为该校的基本办学制度没有确定所致。在基本制度没有建立之前,学校怎样招聘教授、采用何种标准,教授们有怎样的自主权、怎样参与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都成为问题。极有可能的结果是,这些由校长大人一人说了算。近来笔者听到一些南科大内部人士对教授的招聘标准、学校管理颇有微词,这是校内行政权、学术权没有得到明确界定的必然结果。
同样,眼下深圳公选南科大副校长,且将级别定于正局级,也是因为没有规范政府行为的大学章程。这从朱清时校长的回应中,可见一斑。5月7日,据媒体引述,朱清时表示:“在南科大工作的副校长是没有行政级别的。”报道称,朱清时特别强调,学校已经跟市委组织部的领导进行了交涉,出现这种误会可能是工作中有不如意的地方。他说,学校实际上已经有了管理条例,是由学校校长进行提名,再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的,任何干部都需要遵守理事会管理的体制。
结合目前如火如荼开展的公选,再来看朱校长的回应,就不免困惑:难道深圳要给南科大派副校长,且给南科大副校长定位局级,朱校长会不知道?这样的校长,有多少办学自主权?南科大所制订的管理条例,在政府那里管用吗?这给人的感觉是,南科大的办学就是一笔糊涂账。这样的大学,能承载去行政化改革的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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