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歙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的通告 为适应我县招标采购监管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征集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凡本县、市中心城区和徽州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和招标投标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的;
3、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4、能自觉接受和服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5、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二)专业资质
建设工程(含交通、水利)评标专家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之一,或从事造价工作满五年且具备造价员和助理工程师职称的; 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或在相关专业有突出的特长,熟悉产品及市场销售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评标专家应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等执业资格之一;
国有产权转让评标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师、经济师、资产评估师、企业经营管理专家等执业资格,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资格条件中多项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评标专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评标专家可以个人名义申报,亦可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学会统一组织申报。统一组织申报的,应征得被申报人同意;
(二)申报人须填写《歙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申请表》,并提交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所在单位签署的证明个人工作业绩的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材料原件;
(三)申报资料于2011年12月10日—2012年元月15日期间送交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县政府隔壁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联系人:张惠荣,联系电话:6524651,13033122100)。
三、聘用办法
(一)县招管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及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作为歙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候选人在县招管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歙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由县招管局书面通知申报人并发给聘书,按照《歙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三)已入库的黄山市市级评标专家的,亦须重新填写申请表(但不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我局市场监督科;
(四)评标专家在参加评标活动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务报酬。
四、其他事项
(一)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二)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填写和出具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有效;
(三)本通告长期有效,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积极申报。 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