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分理处:
为充分调动全县农村青年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农村青年创业搭建平台,切实服务农村青年成长发展,根据团省委、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万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意见》,团县委、休宁农村合作银行决定在全县开展百名农村青年创业扶持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目标,以提供信贷扶持和项目服务为有效形式,共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团结帮助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
二、基本目标
选择优秀的农村青年能人,并为其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全年计划扶持100名左右农村青年创业,授信额度力争不低于5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1、扶持对象。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
2、贷款额度。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为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 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 5年,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4.贷款利率。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分理处在办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时,在遵守有关信贷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可简化贷款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贷款利率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执行。 四、实施程序 1、提出申请。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有效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由借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乡(镇)团委对借款人申请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农村合作银行所在地网点,由支行、分理处和乡镇团委共同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贷款调查等工作;贷款额度较大的,由借款人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经乡(镇)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县委,并由团县委统一推荐休宁农村合作银行审核。 3、复查、发放贷款。各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分理处按照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皖农信联发 [2006]1号)信贷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择优发放贷款。团县委、休宁农村合作银行适时举行贷款发放仪式。 五、组织机构 休宁农村合作银行、团县委成立县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由休宁农村合作银行行长杜可九、团县委书记王一真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休宁农村合作银行业务营销部,专门负责具体工作。 六、职责分工 1、团组织职责。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向当地支行、分理处定期推荐。推荐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农村青年及其发展项目,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的优惠政策。 2、农村合作银行职责。将“百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纳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团组织推荐的创业青年限时给予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证、优先贷款,尽可能减化手续和提供更多的优惠扶持,扎实做好“百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组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百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充分体现了农村信用社系统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团组织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及时与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加强合作,精心安排,重点部署,选好项目,认真把关,逐级申报。各支行、分理处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与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扶持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加强教育,倡导诚信。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争创“信用户”,在促进按时还本付息的同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讲诚信的新型农民。 3、严格管理,防范风险。各级团组织要与各支行、分理处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贷款发放,不得挤占挪用。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要明确分工,设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各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分理处要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贷款程序,落实好贷款担保措施,严格把关,确保贷款的发放质量。 4、积极宣传,确保成效。各级团组织和各支行、分理处要切实做好“百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宣传工作,把活动的内容和优质服务带到田间地头,送给创业青年,真正使活动在农村家喻户晓、青年皆知。 共青团休宁县委员会 安徽休宁农村合作银行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休宁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 电话 | | 学历 | | 是否初次 创 业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人主要情况(含个人家庭成员情况、经济收入等) | | 申请项目 市场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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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贷款额度及期限 | | 乡镇团 委意见 | (盖章) | 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审批意见 | (盖章) | | | | | | | | 注:本表格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团委、农村合作银行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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