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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06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张瑛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日前,县人社局出台政策,按照“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提升能力、完善体系、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实行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规范基层服务平台统一使用“歙县××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名称;各社区(行政村)公共服务平台统一使用“歙县××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名称,同时统一制作基层平台服务标识、印章、职责流程等。
二是统一工作职责。基层服务平台将严格按照《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做好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就业援助、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农民工监测和社会保险经办等工作。
三是统一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数量,乡镇每10000名左右服务对象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所需人员采取内部调剂、公开招聘等办法解决。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或聘用专职协管员,确保做到专人专岗。
四是统一经费保障。切实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社区(行政村)服务平台经费通过地方财政补助、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渠道解决。今后县人社局每年对乡镇、社区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合格的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适当补助工作经费。
五是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各项工作制度,统一服务流程,优化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使基层工作有章可循,实行“一站式”服务。
2、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一对一的指导,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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