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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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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纵容了性骚扰
近日,川美副教授王小箭“强吻学生”事件持续发酵。
从网友所发图片、学校的相关处理以及他本人的致歉信来看,“强吻学生”应是属实。但王教授“不在意”,他身边的同事也说他“放纵但可爱”,甚至一些学生其实也见怪不怪。这似乎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件,让人看见了教授的“风流”,社交圈里的暧昧,还有那些男男女女之间以打情骂俏增进友谊的亚文化。
摆在媒体上,放大了看,人人呼喊这是性骚扰。放在生活里看,谁又真当回事儿?以放荡不羁标榜,对自己的言行不加检点、约束,美其名曰“放纵但可爱”,这样的老师、同学、同事、朋友,在你身边没有那么几个?
“性骚扰”是一个法律罪名,但如果法律粗放一下,这就成了“亚文化”。口角之争、身体冲突、性骚扰等等,这些芝麻绿豆大点的事情,都可以引来警察叔叔,可以招来传票,法庭也可以乐此不疲的摆个流水席,事无巨细,一律秉公断案。可惜,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这个阶段。
一些人们的日常言行,看上去是人品、素养问题,其实往往与他背后的环境有关,一个环境因素就是法治状况。一个社会的法律管得如果过细,细致到吐痰罚款不是靠执勤大妈,而是靠法官,那么人们的言行都会有所拘谨,连社会关系都将渗透法的精神。
我们的社交圈,已经被这些“亚文化”包围。公司招聘公然要求女生会陪酒,老板指派女下属陪唱,这些江湖事实在太多,又一律被美化为社交规则。说什么“性骚扰”,那不过成了咬文嚼字。受了一点不公就哭着找律师,那是美国人的习惯。
“性骚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没到随处可见的地步,但也算不上什么稀罕事。很多人对此不以为意,丝毫意识不到会对女性造成伤害,甚至有将其视为某种“带荤”文化的心理。公共交通工具上,酒桌上,上下级之间等,都是“性骚扰”问题的“频发地”,结果都成了品行问题。受害者则大多忍气吞声,至多给予当面的斥责和警告,鲜有人诉诸法律。
在网络时代,看似事件本身被无限放大,大到舆论几乎代替了法律,也成了惩罚本身。而真正的惩罚往往就像“高高扬起的皮鞭,轻轻落下”。“性骚扰”取证有多难呢?等到法庭摆流水席的那一天,自然有答案。(许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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