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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参与让更多古民居得到利用
“保护下来了要怎么用?”走访中,这是黄山市各级文物部门负责人一直在念叨的问题。他们是怕投入大量资金修缮的古建筑陷入“维修—关门保护—维修”的怪圈。
为了拓宽古建筑保护利用的渠道,黄山市近几年相继出台了《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引资暂行办法》、《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探索认租、认领、认购等方法化解资金难题。“为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市级政府出台10个规范性文件,这是不可想象的。”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荪说。
9月11日,碧山村的午后特别安静。在村子深处,一座由清代建筑启泰堂改造成的碧山书局分外显眼,而在2013年之前,它还是一处破烂不堪的堆放着杂物的老宅子。2011年书店创始人钱晓华来到碧山并喜欢上了这里,经过两年多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认租了这处老房子,并花100多万元进行了修缮。同在碧山村的另一处由古民居改造成的理农馆是广东企业家欧宁从居民手里购得,进行修缮后被改造成咖啡馆。据黄山市文化部门统计,目前黄山市认租、认领、认购古民居将近500幢,且另外38幢的产权转让信息已在相关平台发布。
“文保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保护利用,所有‘三认’的都是非文保单位的普通古民居。”胡荣荪说,现在还住在老房子里的都是经济比较贫困的居民,他们根本无力出资修缮古建筑。“我们不管产权在谁手里,谁在使用,目的就是想把古建筑保护下来,当然,‘三认’后的古民居的修缮和使用,都要经过文物部门的批准。”他说。
现在让胡荣荪苦恼的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只能在村集体间转让,使得认购受很大限制。黄山市出台的《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曲线救村”,即先让村集体土地转换成国有土地,再将其转让给投资人,但手续、程序都比较复杂。
“每个村认购数量控制在5%之内,否则会影响原生态的村落文化。”胡荣荪同时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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