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汛期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防范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防止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城西园区涉危化品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贮存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应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报备和演练情况等。
三是强化应急措施。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保证12369环保热线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制定汛期环境应急工作预案,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排查工作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到位、整改方案不落实的企业,将依法严处。